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高素梅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0 22:56)    点击:175

  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一)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二)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申请进行伤残评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高素梅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高素梅律师,高素梅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高素梅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03644946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高素梅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眉山律师 | 眉山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高素梅律师主页,您是第17638位访客